新规定!过马路玩手机,将被罚...5元巨款!

2018-04-23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在泰州,低头族越来越多,有吃饭玩手机的、约会玩手机的,甚至还有过马路玩手机的。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种行为,不仅危害行人本身的安全,还常常给开车的老司机们一团无名火。


当你遇到中国式过马路的、低头看手机“不动地儿”的、甚至故意“挑衅”司机的行人,怎么办?

就像有泰州司机吐槽的

自从半年多前收到人民医院东门不礼让行人罚款50,扣3分的短信后,遇到斑马线一直都小心翼翼。


今天遇到个人拿着手机低着头站斑马线路边,两车道,嘟她喇叭让她先走,她莫名其妙的看了一下继续低头玩手机,遇到这样的人我该怎么办...总不能下车背他们过去吧

遇到这种行为,不让行吧,可能就面临罚50元扣3分的处罚。摁喇叭提醒行人?人家还不一定理你。


终于!

政府要下重手处罚这种行为了!

泰州亲们注意!

自5月1日起

新的《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全面实施

《条例》明确规定

行人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看报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五元罚款。


也就是说

以后在泰州

再也不能过马路随意玩手机了

否则将被警告或处以5元罚款



对于拿生命安全不当回事的

小编想说

罚款是小事

生命安全是大事

君不见走路玩手机有多危险


对于司机朋友们

小编想说这是一个福音啊

终于不用再强忍着愤怒

娇惯那些把斑马线当自己客厅的人了

终于也能让他们尝尝交通条例铁拳的威力

新《条例》中

除了关于“过马路不能玩手机”

还设置了许多“中国式过马路行为”的约束

第五十九条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走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不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闯红灯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通过路口时不直行通过,斜穿通行的;

(四)违反本条例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跨越、穿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五)违反本条例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在机动车道上停留、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拦乘车辆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公共汽车停靠公交站台时,在公共汽车前后逗留或者横穿的。


看着这些新规定

虽然小编时常也会犯这种小错误

但还是要说处罚的好

过马路的时候就要认真过马路

生命可不是儿戏啊!

同意点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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