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泰州这名正处级干部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万

2018-03-28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判了!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金荣、原财务总监吴菁职务犯罪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开庭时画面】

法院认为两人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考虑到两人均有立功情节:


对黄金荣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对吴菁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黄金荣曾担任泰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处级),在1999年至2017年期间,黄金荣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人所送的财物合计人民币520余万元。其中,伙同财务总监吴菁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300万元,为他人在公司债发行等方面谋取利益。

【开庭时画面】

查案过程

2017年5月3日,因涉嫌严重违纪,黄金荣接受组织审查。同年7月7日,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黄金荣和吴菁予以逮捕。今年2月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黄金荣受贿案。


黄金荣公开履历

黄金荣,1960年12月出生,籍贯泰兴,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公路路政支队支队长。2014年,他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上,担任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处级)。

在担任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黄金荣的出镜率并不高。2016年8月28日,他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未来,公司将在服务百姓上有更多作为,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头等位置,把生产经营成果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民生福祉。


遗憾的是,此话说出未满一年,2017年5月,黄金荣就因涉嫌受贿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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