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这4个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获省政府批复!

2017-11-16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9月份,泰州有关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已获省政府正式批复!



这次调整与兴化市、海陵区、高港区以及姜堰区有关!

涉及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方面的内容。

快来看看调整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吧!


海陵区


原则同意海陵区所辖红旗街道、罡阳镇等2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确保规划期内海陵区上述2个镇(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4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5.5公顷;


到2020年,海陵区上述2个镇(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1696.9公顷以内;



高港区


原则同意高港区所辖永安洲镇、白马镇、大泗镇、胡庄镇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确保规划期内高港区上述4个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09.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72.8公顷。


到2020年,高港区上述4个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4532.2公顷以内。



姜堰区


原则同意姜堰区及所辖蒋垛镇、娄庄镇、白米镇、俞垛镇、兴泰镇、大伦镇、华港镇、顾高镇、桥头镇、张甸镇、沈高镇、溱潼镇、淤溪镇、梁徐镇、罗塘街道、三水街道等16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确保规划期内姜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4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653公顷。


到2020年,姜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18226.7公顷以内。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安排姜堰区规划流量指标400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599.32公顷。



兴化市


原则同意兴化市及所辖昭阳街道、临城街道、戴窑镇、合陈镇、永丰镇、大营镇、新垛镇、老圩乡、安丰镇、下圩镇、海南镇、中堡镇、大邹镇、沙沟镇、周奋乡、缸顾乡、钓鱼镇、李中镇、西郊镇、兴东镇、垛田镇、竹泓镇、林湖乡、沈伦镇、大垛镇、荻垛镇、陶庄镇、昌荣镇、茅山镇、周庄镇、陈堡镇、戴南镇、张郭镇等33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确保规划期内兴化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15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6959.7公顷;


到2020年,兴化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32273.4公顷以内;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安排兴化市规划流量指标800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181.24公顷。



在更加科学完善的规划下

可以想象

泰州的未来必须是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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