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五条措施 稳定商品房价格

2017-03-23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据泰州装饰招标网(www.tzzszb.com)小编了解昨天下午,市物价局联合市住建局出台五条措施,对预售和在售商品房进行严格规范,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条措施从今天起正式实施,面向海陵、高港、医药高新区和姜堰区。

  这五条措施包括: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商品房严格实行购房人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购房人未在30日内签订预售合同的,预订应予以解除。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上备案、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统一在泰州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一周。

  

   泰州市房管局副局长 陈振国:为什么要公示一周,是为了打击炒房。你公示以后的价格还按照原来的价格去销售,你炒房炒不起来,炒房也没有意义。

  

  强化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开盘销售前必须向当地价格部门进行明码标价申报,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一次性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住房申报价格,单套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

  

   泰州市物价局调研员 王京校:具体价格水平由物价部门会同住建、国土部门综合评估来确定。

  

  另外,相关部门近期还将开展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检查,严厉打击商品房不明码标价申报公示、坐地起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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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09:58:29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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