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以后你的电动车还能上路吗?权威答复来了...

2019-03-29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泰州的电动车主

注意啦!

还有16天

你的电动车

可能无法上路了!


因为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规正式实施。就在刚刚,市公安局发布了《泰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就上牌等热点问题,给予了解答。


什么是新国标?


新国标是去年5月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新修订的《规范》废除了长达19年的旧规,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意在保证大众出行安全。



根据“新国标”要求: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此外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


电动车如何才能上路?


符合新国标的


4月15日起,全省启用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不符合新国标,但符合旧国标的


4月15日前,符合“旧国标”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携带车辆及相关资料,到就近的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点或到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便民服务点免费登记上牌。


特别提醒:从4月1日开始,派出所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核发临时信息牌。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的市民,可就近到当地的登记点上牌。4月15日起,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不符合旧国标、不在《目录》内的


4月15日前,携带车辆及相关资料,到住所地辖区派出所便民服务点由工作人员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免费发放临时信息牌。 


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车,实行5年过渡管理,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4月1日至14日,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将统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备案上牌工作。 大家千万要注意的是,虽然不符合新国标也可上路,但请务必在4月15日前,前往相应网点登记备案上牌。



否则,4月15日后全省统一更换新系统,你的电动车不仅面临上牌困难,而且无牌无证上路。


6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



市交警支队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目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中心支公司可以办理投保)


此外,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有问必答


问:什么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答: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称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问:什么是“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答: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称为“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问: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能否上牌?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且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可以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予登记。


问:2019年4月15日后,如何规范电动车管理?


答: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新标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管理,自2019年6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有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我市电动车

登记上牌点及临牌办理点(部分)



-- The end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都在说(共0条)

© 泰州装饰招标网 电话:0523-86339766

苏ICP备20220432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