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批复!泰州9个镇、街这个总体规划调整

2019-01-29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文批复

原则同意

靖江市9个镇(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调整


这次调整究竟

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具体有哪些镇(街道)呢

跟泰州装饰招标网(www.tzzszb.com)

一起来看看

省政府关于调整靖江市及

所辖东兴镇等镇(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涉及靖江这些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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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同意靖江市及所辖靖城街道、东兴镇、孤山镇、季市镇、马桥镇、生祠镇、西来镇、斜桥镇、新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如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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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靖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

◆将973.1892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29.517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将970.1612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将29.517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修改以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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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后,靖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3.028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3.02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为何要修改土体利用总体规划?

当然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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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在此次省政府的批复文件中,重点提到:


泰州要指导靖江市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保护耕地

防止过度开发

就必须要

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

所以此次批复还要求:


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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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要指导靖江市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不得擅自突破。



什么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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