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泰州楼市突然发布消息!炒房的要哭了……

2018-08-09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6月28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7月19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将怎么做?


我市住建部门8月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明确从8月份开始,我市着手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详情如下:


主要打击谁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


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


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整治时间


2018年8月初至12月底


整治内容


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2、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3、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4、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5、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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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都在说(共1条)
游客 1楼
房价都是被中介,开发商瞎炒上去的,支持重拳打击!!!
2018-08-09 13:51:27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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