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办、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这些费用家长不需要再交了
2018-05-12 来源:泰州装饰招标网
幼儿园招生季即将到来!
对于各个幼儿园
家长们最关心的
莫过于每个月给多少钱了
今天上午
泰州市物价局发布
新的
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今年六月份
即今年秋学期起开始实施
泰州公办、民办幼儿园
将怎么收费
泰州家长往下看
算笔明白账
↓↓↓
明确收费项目 不可多收
幼儿园可以收取:
保教费
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
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
代收费(代购被褥、园服等)
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保教费最高浮动幅度为30%
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中的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明确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最高浮动幅度为30%。
(此标准仅供参考,以最新标准为准)
伙食费标准各园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不得跨学期预收费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每学期开学时按5个月计收;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均不得跨学期预收。
幼儿园提高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的,新生按新标准计收,老生按入园时标准计收,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计收。降低收费标准时,统一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计收。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按月据实结算。
幼儿园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保教费最高可退80%
保教费按学期退费,在办理合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
在园天数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
在园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
实施时间
今年秋学期起,各类幼儿园的定价方式、票据使用等将按新的《实施细则》执行。
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后,新老政策衔接时,民办幼儿园有5年的过渡期,因此,现有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持现状。
在过渡期内,如要调整收费标准,需先到教育部门重新申报幼儿园性质,根据重新确认的民办幼儿园性质,价格部门将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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